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时间 :2018-12-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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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公告

 

为加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根据公司《招标及比价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拟对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发布比价公告,诚邀供应商参加,也欢迎公司全体员工推荐供应商。

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期限: 2019.1.1-2019.12.31

(从中标单位为我公司提供服务至服务结束)

 

四、项目简介 (注:以下招标人泛指招标人及其关联分公司及子公司)

1、为招标人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应招标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合同或有关的文件;

3、就招标人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

4、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诉讼及仲裁案件),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5、协助招标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6、对招标人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7、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8、根据招标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事务;

9、就招标人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亲自出庭代理;

10、中标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2.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成立至少三年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3)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行政处罚、无异常经营信息、严重违纪的不良行为;

4)  投标人应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担任招标人之顾问律师,并亲自审核,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5)  比价文件其他要求:投标方基本情况表及情况简介,包含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规模与含专职律师人数、目前及过往业绩、曾经及目前担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名单、主要合伙人资历及主要案例等。

六、  比价文件的组成(详见比价文件要求)

1. 企业基本资质材料:

附件(1)律师事务所执业执照(副本)

附件(2)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

 附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

2. 其他材料要求:

附件(4)主任授权委托书

附件(5)代理人身份证明

附件(6)主任身份证明

注:

(1)   以上资质文件全部提供经营资质类有效版本,全部资料复印件应加盖本企业公章(红章);

(2)   以上资质文件电子版均为纸质版扫描件;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3. 报价单:

①同时两种报价方式:

a、按年度服务打包报价b、按服务小时标准报价

② 报价单需将 “报价含税单价、报价人、报价日期、联系电话等项目”填写齐全,并加盖公章(红章)

③ 报价单需对本次全部项目进行报价,部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④ 两种报价方式均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包含诉讼仲裁案件出庭代理,其中市内交通住宿自理,市外交通费及住宿费实报实销) 

⑤ 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但亦应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人及指派往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情况与专业水平与标书所述不符,或中标人及指派往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要求,或因中标人及指派往我局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4. 其他要求:

①  所有比价文件一式二份;

②  比价文件全部装订整齐,并用档案袋密封,于公告期结束  1   9  日前寄至我公司指定地址;

③  将比价文件组成里附件(1)~(7)项所列资质文件电子版于  公告期结束  1 日前发送至我公司指定邮箱;


七、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报价是重要参考依据,但中标的不一定就是价格最低的!

2、招标人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报价之外,还要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人资质及规模; 

2)投标人及指派往招标人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综合实力; 

3)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增值服务和优惠条件。


八、开票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抬头与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中途更改,若有更改公司,我司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为单一独立主体,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十、公告期:

  公告之日起至  2019      1     9   16:00时;

十一、考察期

1.  考察时间:   10 -   1   12  日;

2.  考察内容:①书面审核资质文件;

② 实地或电话考察;

③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实、确认的其他事项。

十二、开标时间

      招标方另行确定,不需供应商到场参加开标。

      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中标。


十三、联系方式:

1. 比价文件接收人邮箱及地址

联 系 人:  王茜 

联系电话: 010-51202729

    箱:  wq@redstarwine.com  

邮寄地址:(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红星路1号办公楼303

2. 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张玉爽       

联系电话:    010-51202761           



 

公告发布单位:    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225